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之年度工作重點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3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並與會計師及稽核人員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重大事項進行必要之溝通。

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
       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第一屆審計委員會成員

 
任期 : 110年7月30日至113年7月29日
姓名 職稱 學經歷 備註
林倩如 召集人 台灣大學會計學研究所碩士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儀寶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琉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詮欣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華經資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委員會委員
友元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長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經理
華經資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111年6月24 新任
林詩梅 委員 英國倫敦大學學院法律碩士
玫瑰道明法律事務所
高蓋茨法律事務所台北分所(K&L Gates Taipei Office)律師
南國春秋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
澄理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兼任委員
華經資訊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建漢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新光金融控股(股)公司董事
110年7月30日 新任
汪建民 委員 美國伊利諾大學材料工程博士
國立成功大學冶金材料碩士
中國材料科學學會監事
台灣陶瓷學會榮譽理事
經濟部科專評審委員
中華民國粉末冶金協會榮譽理事
詠業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材料及資源工程系兼任教授
110年7月30日 新任

審計委員會出席情形資訊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每季至少召開會議乙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自110.7.30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會後,原監察人制度由審計委員會取代。

112年度共召開5次審計委員會,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列)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應出(列)席次數(A) 實際出(列)席%(B/A)) 備註
召集人 林倩如 5 0 5 100 111.6.24 新任
委員 林詩梅  5 0 5 100 110.7.30 新任
委員 汪建民 5 0 5 100 110.7.30 新任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①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審計委員會日期 期別 議案內容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意見處理
112.03.09 第一屆第八次 1.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無異議照案通過 不適用
2.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無異議照案通過 不適用
3.出具本公司一一一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案。 無異議照案通過 不適用
4.擬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事宜。 無異議照案通過 不適用
5.本公司自一一二年度第一季起更換簽證會計師,暨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案。 無異議照案通過 不適用
6.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無異議照案通過 不適用
7.修訂本公司研發循環制度及其他循環制度之部份條文。 無異議照案通過 不適用
8.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 無異議照案通過 不適用
112.05.09 第一屆第九次 1.本公司112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無異議照案通過 不適用
2.擬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事宜。 無異議照案通過 不適用
112.06.08 第一屆第十次 1.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補充分次說明) 無異議照案通過 不適用
112.08.10 第一屆第十一次 1.本公司11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無異議照案通過 不適用
112.11.09 第一屆第十二次
1.本公司112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無異議照案通過 不適用
2.本公司一一三年度預算案。 無異議照案通過 不適用
3.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稽核計劃案。 無異議照案通過 不適用
4.擬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事宜案。 無異議照案通過 不適用

②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本公司無發生上述之情事。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方式

一、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政策:
1.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除每月將稽核報告及查核缺失改善追蹤報告送交獨立董事外,內部稽核主管定期於每季至少一次召開之審計委員會,向獨立董事進行稽核業務及稽核結果與其追蹤情形說明。
2.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於每季至少一次召開之審計委員會,會計師就當季財務報表查核或核閱結果以及其他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進行報告。
3.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與獨立董事隨時得視需要直接相互聯繫,溝通管道暢通。

二、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摘要:

日期 出席人員 溝通事項 溝通結果 獨立董事
意見及建議
112.03.09
審計委員會
獨立董事林倩如
獨立董事林詩梅
獨立董事汪建民
稽核主管謝德勇
會計師黃裕峰
1.111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進行說明。 審議通過後呈董事會決議通過。 無。
2.會計師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溝通。 會計師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回應與討論。 無。
3.111年11月至112年2月內部稽核業務情形。 審計委員會報告後並呈送董事會報告。 無。
4.說明事務所審計品質指標(AQI)、112年度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 會計師於審計委員會中報告及說明。 無。
5.未來(即將)適用之準則及法令說明。 會計師於審計委員會中報告及說明。 無。
112.05.09
審計委員會
獨立董事林倩如
獨立董事林詩梅
獨立董事汪建民
稽核主管謝德勇
會計師張雅芸
1.112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進行說明。 審議通過後呈董事會決議通過。 無。
2.會計師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溝通。 會計師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回應與討論。 無。
3.112年3月至112年4月內部稽核業務情形。 審計委員會報告後並呈送董事會報告。 無。
4.永續發展行動方案中上市櫃公司規定說明。  會計師於審計委員會中報告及說明。 無。
112.08.10
審計委員會
獨立董事林倩如
獨立董事林詩梅
獨立董事汪建民
稽核主管謝德勇
會計師張雅芸
1.11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進行說明。 審議通過後呈董事會決議通過。 無。
2.會計師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溝通。 會計師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回應與討論。 無。
3.112年5月至7月內部稽核業務情形。 審計委員會報告後並呈送董事會報告。 無。
4.未來(即將)適用之準則及法令說明。 會計師於審計委員會中報告及說明。 無。
112.11.09
審計委員會
獨立董事林倩如
獨立董事林詩梅
獨立董事汪建民
稽核主管謝德勇
會計師黃裕峰
1.112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進行說明。 審議通過後呈董事會決議通過。 無。
2.會計師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溝通。 會計師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回應與討論。 無。
3.112年8月至10月內部稽核業務情形。 審計委員會報告後並呈送董事會報告。 無。
4.顯著風險及關鍵查核事項。 會計師於審計委員會中報告及說明。 無。
5.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永續揭露準則。 會計師於審計委員會中報告及說明。 無。